公平体:社会交换理论

二、五种社会交换理论

 

虽然“社会交换理论”意指关于社会交换的单一理论,实际上对社会交换存在着五种不同的观点:霍曼斯的操作心理学观点、布劳的经济学观点、蒂博特和凯利的相互依赖说、 E ·福阿和 U ·福阿的资源说以及 E ·沃尔斯特等人的公平说。本章将考察构成以上各种观点基础的种种假设,并描述它们是怎样看待决策和各种交换模式的。再没有什么比一项好的理论更为实际的了。

——库尔特·卢因

对上面的这句话,大多数社会科学家都会由衷地赞同。理论赋予我们解释过去、预测未来的能力,以及控制环境的力量;人们也希望理论使我们能改善自己的际遇。然而,又是什么构成了理论呢 ? 对此则众说纷纭。有些学者把未经检验的假设、含糊的概念或规定都说成是理论;也有的学者主张理论应是 _ 一整套使概念彼此关联的命题,人们可以据此来合乎逻辑( p · 27 )地推导出各种假设,并用经验的方法来检验假设。

由于学术界给理论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并非每一种社会交换理论都能符合对理论的要求。例如,霍曼斯提出了一种试图符合演绎要求的形式化了的理论,而布劳并没有进一步发展构成他理论的命题。我们确实应该给理论下一个广义的定义,这样才能包容所有的观点。本书给理论所下的定义是:一组表明某些现象特征的、并可能由此引出假设的陈述。

本章将介绍的观点尽管形式各异,但都提到三个方面。第一,它们都说明了各自的基本假想或出发点。有的把心理学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 ( 如:霍曼斯, 1961 年、 1974 年;蒂博特和凯利, 1959 年; E ·福阿和 U ·福阿, 1974 年 ) ,也有的主要来源于经济学 ( 布劳, 1964 年 ) 或其他社会交换观点 ( 沃尔斯特等, 1976 年 ) 。第二,它们都描述了社会交换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大致来说,各种观点都描述了导致人类行为的决策过程。第三,它们都对人际关系中的交换模式提出了各自的解释。这些模式体现了关系双方对自我利益的调节。

因此,对每一理论的描述都分为三个部分:理论基础、决策、交换模式。

霍曼斯的操作心理学观点

在本章介绍的五种理论中,霍曼斯的理论大概最为著名。他在早期发表的学术文章 (1958 年 ) 以及专著《社会行为的基本形式》 (1961 年和 1974 年版 ) 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他理论的主要根据。在五种理论中,他的理论最为人熟知,但引起的争议也最多。不少人撰文对他的理论在社会学现象中的应用持批评态度。爱默森曾试图运用形式逻辑的规则将霍曼斯的分析形式化并加以引伸。

理论基础

如前所述,霍曼斯的观点在社会学领域引起许多争论。争论又主要源自他的理论基础。霍曼斯虽身为社会学家,但他主要依赖于行为心理学建立起了自己的交换理论。① B . F 。斯金纳的论著对霍曼斯的思路尤多启发。

简要地解释一下斯金纳的观点,能使我们对霍曼斯所受到的批评有深入的了解。斯金纳提出了四点关于人类行为的假设。第一,人是与其他生物体一起居住在地球上的生物体;人类在解剖和生理上具有独特的特征,这是其祖先为适应环境而进化的结果。其中有利于生存的得到发展,妨碍生存的得不到发展,这些特征构成了遗传的能力。第二,当一个新生儿学会以他人强加于其身的方式动作时,他 ( 她 ) 便成为一个“人”。第三,人类行为受到环境中刺激物的制约。最后一点,人类习得行为的能力是遗传能力的一部分。

由于斯金纳断言环境刺激造成人类行为,人们或许会认为认知过程 ( 如思维、态度 ) 在他的理论中无足轻重,或许会把人看作受环境冲击的相对被动、相对无知的个体。行为主义的某些流派固然忽视认知过程的重要性,斯金纳还是承认认知过程的存在,并对认知过程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了描述。 ①应该指出,霍曼斯也谈到过经济学和博弈原理对他理论的意义,但他理论的基础主要还是操作心理学。 (p · 29)

在斯金纳看来,思维是一种隐蔽的行为;思维过程还可能包括调节感情及监控未来的行动。例如,在一次约会前,可能会预先计划一下说些什么话,到什么地方去,做些什么事,在这种情况下,斯金纳认为思维不过是赴约这一较大规模的行为系列中的一个环节,即对行为后果的预想。在约会当中,约会者或许会思考:“我现在过得愉快吗 ? 按下去我该说什么话呢 ? ”在约会之前和约会进行之中,思维都是由环境刺激引起的。在赴约之前,这方对与他方所作的约定作出反应,他方则将思维过程引向今后的交往;在约会之中,这方对他方或环境所激起的内在情感作出反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思维是作为外界刺激的效应而发生的,它虽有助于控制行为,但终究没有产生行为。正如公开的行为 ( 如谈话、舞蹈 ) 是对外界刺激的明显可见的反应一样,思维是对这种刺激的隐蔽的行为反应。

斯金纳并未忽略认知过程,他只是认为认知过程并不产生行为,而仅仅是对外界刺激的一种行为反应。然而,如果考虑到认知过程在大多数推理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那么,即使只是稍加贬低这一作用,也会引起人们的争议,并导致一种夸张了的感觉——斯金纳所描述的不是像他自己一样的人,而是一台机器人。

另一些批评与斯金纳的理论本身无关,而是产生于与他的理论有关的研究方法。人们总是把行为主义理论和“斯氏盒”以及自鼠联系在一起。可以理解,大多数人不想承认自己和啮齿动物有共通之处,包括在行为规律上有什么相同点。斯金纳为自己辩解道:“在心理学实验室里由白鼠主宰一切的时代至少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已经告终。”然而,对他的观点持 (p·30·) 批评态度的人仍然断言,他的研究结果仅仅适用于实验室的动物。

对斯金纳的观点提出的指责是形形色色的,但本节内所述的几点就足以给斯金纳制造难题了。斯金纳自己固然可能觉得运用行为心理学作为理论基础是极为可靠的,但批评者或许会把这一基础看作是一堆流沙,而不是钢筋混凝土。

决策

霍曼斯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是基于操作条件原理的,即:人们重复那种受到回报的行为,而不重复那种受到惩罚的行为。为了阐明这一观点,霍曼斯提出了五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称为成功命题,即:“就人们的所有行动而言,某人的某一行动越是经常得到回报,此人越是可能采取该行动。”这一命题的意思就是人们倾向于重复能获回报的行动。霍曼斯确实也注意到这一命题的局限性。研究表明,如果某一行为所得回报是无规律的 ( 可变周期鼓励 ) ,而不是有规律的 ( 固定周期鼓励 ) ,那么任何生物体 ( 包括人 ) 重复该行为的频率就越高。尽管如此,霍曼斯仍断言成功命题一般来说是正确的。

第二个命题是刺激命题,即:“如果过去某一刺激、或一系列刺激发生时,某人的某一行动得到了回报,那么目前的刺激和过去的刺激越是相似,此人目前就越有可能采取该一行动,或相似的行动。”这一命题描述的是刺激的普遍性。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采用在过去相似境况中获得成功的劝服策略;何谓“相似境况”,又是由话题、时间、夫妻中的一方、或在前后两次情况中突出的环境刺激决定的。 (p31)

第三命题是价值命题,即:“某人某一行动的后果对他越具价值,他越有可能采取这一行动。”所谓价值,是指某一资源使人得益的大小。霍曼斯认为,各种资源具有大小不同的价值,正如拒绝给予资源造成大小不同的惩罚一样。他虽然未能对各种资源所具价值的大小作出精确的说明,但还是提出价值可能来源于两个方面:有些资源具有固有的价值,我们生来就须臾不可缺少它们,例如食物和住房对我们具有价值,因为它们对我们的生存至关重要;另一些资源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通过它们能获取其他的回报,例如金钱的价值来自它能换取食物、住房之类具有固有价值的资源。霍曼斯甚至提出,有些资源——如金钱和社会赞同——对获取我们需求的东西是如此之必要,以至于它们的价值对社会各阶层人均具有普遍意义。 .

第四命题是贬值一饱和命题,即:“某人在近期内越是经常地接受了某一回报,该回报在未来对他的价值就越小。”这一命题对成功命题加以限制。人们到了一定程度就不再需要某一回报了;这时候,该回报对行为的重复就不再有多大的效应。

第五命题是寻衅/赞同命题,并由两个部分组成:“ (1) 如果某人的行动未能获得预期的回报,或者招致始料未及的惩罚,此人就会愤怒;他更可能采取寻衅行为,而这类行为的后果对他来说更有价值”。 (2) “如果某人的行动获得了预期的回报,尤其是获得了超出预期的回报,或者未招致预期的惩罚,此人就会高兴;他更可能采取受赞同的行为,而这类行动的后果对他来说也更有价值”。霍曼斯的意思是,人们在经过一个时期以后能够预测某一行为会引出某种回报或惩罚,如未能 (p ·32') 获得预测的回报则会变得沮丧,这种沮丧情绪自然地导致寻衅行为;而如果寻衅行为果然获取了预测的回报,那么在未来 相似的情况下此人更有可能采取寻衅行为。每一次带孩子上 商店都给孩子买一根棒糖,孩子就会把上商店和获取棒糖这 一回报联系起来,万一父母忘了给孩子买棒糖,他就会不高 兴,就要“发脾气”。“发脾气”的结果是孩子得到了棒糖,寻衅行为就被强化了,在未来类似境况下就会反复出现。

另一方面,霍曼斯也认为,如果我们在某一情况下一而 再、再而三地受到惩罚,那么在相似条件下也会预测受到惩 罚·这种预测如未实现,其结果就不是寻衅行为,而是宽慰或满意的心情。上段提到的孩子跟母亲上商店时如果出乎意料 地得到了一块冰淇淋,而不是一根棒糖,就可能变得更听话、更快乐 ( 至少在吃冰淇淋时是这样 ) 。以后上商店时他也就会 预期能吃冰淇淋了。

上述五个命题构成了霍曼斯理论的基础,在《社会行为》 一书的初版本和再版本中均有阐述,虽然略有改动。其中心思想是人的行为可以根据过去行为产生的后果来预测。被过 去的经历强化了的事例对人有某种程度的制约力,在过去类似情况下被强化了的事例可能是眼下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一旦在目前的环境中察觉到与以前的环境中相类似的刺激,就会自然而然地采取被过去的经历所强化的行为。

在《社会行为》再版本中,霍曼斯将第一、第二、第三龠题总结为第六命题——合理命题:“人们面临行动抉择时,总是选择后果价值 (V) 乘以获取该后果的概率 (P) 所得的积较托的行动”。人类选择不同行为时,最可能采用在类似情况下一贯产生最大价值资源的行为。这一命题虽然似乎意指行为选 (p · 33·) 择是由某种心智过程决定的,但霍曼斯并无此意。行为的抉择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由先前的强化事例决定的。事实上,假若我们完全明了某人在过去类似情况中的强化事例,我们就能够与此人一样预测眼下的行为。由于行为主义并不认为人们总是有意识地估算某一行为的回报与代价,因此一位对某人的历史了若指掌的局外观察者能比此人本身更好地预测他的行为。

霍曼斯提出了一套来源于行为心理学的、相互关联的命题。霍曼斯信奉简化论。他相信任何形式的行为,不论具有多大的复杂性,均可简化为上述六项命题——它们能够解释人际行为。

交换模式

霍曼斯描绘了一个从现有环境寻求积极刺激的人:即一个愿意做任何“在过去成功过”的事的人,一个追求利益的人。在与无生命的物体打交道时.追求利益就是为了获取某一有价值的资源而放弃某物。正在准备晚饭的人或许会判断,准备饭菜所花的时间、气力和金钱是否和吃这顿饭所得到的满足价值相当。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交换是比较容易进行的,因为准备晚饭者是主动的,食物相对而言是被动的。只要烹调技术精良,烹调器具和调料徭当,准备晚饭的结果应该是相对地固定而且令人满意的。

然而,当两个人处在一个交换关系时,就出现了复杂的情况。作为环境刺激的对方是有主动性的人,也是基于过去经历中的强化事例来作选择的。由于这些强化事例不清楚,交换中就碰到了问题。对方可能不象我们希望的那样作出反应, (p·34) 除非我们提供足够的回报,但我们有时并不清楚应当提供怎样的回报。

霍曼斯在写下面这段话时认识到交换关系中对方的重要性:“人类交换的公开秘密是:给予对方的行为对对方的价值超过自己付出的代价;从对方获取的行为对我的价值超过他付出的代价。”就这样,一个人给予另一人某些值得的东西,来换回另~些值得的东西。但是,又怎样来决定这样的交换是否公平呢 ?

霍曼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主张公平与否得由分配公正律决定。分配公正律是:“交换关系中的一方将期待彼此所获的回报与各自所付的代价成正比例——回报越大,代价也越大;他也将期待彼此的纯回报 ( 或称得益 ) 与各自所下的投资成正比例——投资越多,得益也越多”。“投资”一词是指在一项活动或一件工作中所花的时间和所作的努力。因此,一对投资相等的夫妻 ( 年龄、婚龄 ) 可能期望从对方芬取那些会带来相等利益的具有相等价值的资源。

万一出现不公平交换,霍曼斯预言双方都会感到苦恼。他说:“越是因分配公平未能实现而使某人不利,此人越是可能显示出我们称之为愤怒的感情行为。”然而,当某人因违反分配公正律而得益时 ( 即比付出相同投资者多获回报 ) ,霍曼斯预言此人或许会有负疚感。这一预言固然动听,但他也指出人们会轻而易举地找出理由来为自己解脱负疚感。

描述决策的各项命题对两个人之间的资源交换仍然是适用的,但有必要作一个不同的解释。他们可能会自然而然地根据过去的历史对眼下的刺激作出反应,但必须用适合对方过去的强化事例的资源来作反应。交换双方是根据他们交换 (p ·35') 资源的历史而结合在一起的,这一历史又是与各自的自我利益相符的。

布劳的经济学观点

布劳将霍曼斯的分析扩大和延伸,得出了他自己的交换观。他的《日常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势》一书 (1964 年 ) 和两篇论文 (1964 年, 1968 年 ) 是研究他的观点的主要素材。布劳虽然不像霍曼斯弓 l 起那样多的争议,但他对社会学现象的研究方法还是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

理论基础

一般来说,学者们对布劳的批评少于对霍曼斯的批评。布劳的观点之所以被人接受,原因之一是他认识到发生特性是社会交换的控制因素,并且依靠经济学原理——而不是操作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

如前所述,霍曼斯信奉简化论;他相信任何复杂行为都能简化为他提出的几项命题。这一立场未能获得普遍赞同,继而发生了热烈的争论。

布劳承认,在人际交换中,会出现一些无法用双方过去的强化事例来解释的特性,这样他就避免了争议。他并不否认操作心理学的有效性,但也指出:操作心理学无法解释人际交换中的所有现象——不能解释发生特性。

按照布劳的观点,发生特性“实质上是一个结构之中各个成分之间的种种关系。这些关系虽然必定与诸成分共存,但并不寓于成分之内,它们限定了该结构。例如,人际社会交换 p·36 ‘ 中的发生特性就是交换双方之间的关系。从关系双方经历过的强化事例不一定可以看出双方取得的一致的性质何在。两人对对方采取某些人际行为,可能是因为在过去这样做曾一直使双方得益。除非双方都发现对方的反应有利可图,否则就可能无法继续对方所期望的行为。假定有一个人曾把做家务和受惩罚联系在一起,从这一过去的强化事例我们可能预料他将竭力逃避这类家务。但是,为了保持与别人的某一关系,他可能不得不分担家务。人们为了获取回报,有可能达成一些难以用过去的强化事例来解释的一致。这些一致甚至可能是出于对未来回报的期望,而不是基于对过去回报的记忆。

布劳运用经济学作为其主要理论基础。霍曼斯也谈论经济学,但他首先是从操作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相反地,布劳固然承认操作心理学的重要性,却偏向于主要依靠经济学。

第一章中已指出,布劳看到了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之间的若干重要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来源于社会交换的非正式性和非特定性。尽管如此,布劳还是相信,描述经济原理的方法 ( 如无差异曲线、供求曲线 ) 能被用来引伸出关于社会交换的可检验的假设。他正是运用这些方法来预测在工作群体中可以怎样用劝告来换得服从。诺德也对群体中社会赞同和社会一致的交换作了类似的分析。

大多数批评家对布劳运用经济学方法表示欢迎,但也没有忽略其中的一些问题。希思曾指出布劳对各种曲线的描述中的若干小错误;更重要的是,他还提出了质疑:我们在考察社会交换时能否符合经济模式中的数学假设。我们对社会回报的计算可能与经济模式的要求相抵触,某些社会回报的性 p ·37· 质可能与经济生活中商品的性质不同。所以说,布劳对经济学方法的运用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类比,但无法作出经精确的预测。

经济学的决策

布劳对人们如何决定行为的分析是以人们的期望为基点的。他写道:“可以作出的唯一假设是,人类在选择潜在合伙人或行动步骤时,首先对与他人以往的经历或预期的交往作一估价,按条件优劣列序,然后选择最优者。”人们对于从一项活动或从某一个人那里获利的潜在可能作出估计,再与其他活动或其他人作一比较,挑选出可望给予最大利益的活动或人。

布劳还描述了三种会影响人们抉择的期望:一般期望、特殊期望、比较期望。一般期望是人们认为能从生活各个方面得到的回报:与工作有关的收入和福利条件、从友人那里获得的感情支持和友情。布劳指出,一般期望从最低水平到最高水平不等,达到的期望低于最低水平就会引起不满,高于最高水平则是理想的量。人们普遍认为,一般期望的大小是由两方面决定的:关于某人应得多少回报的社会标准,以及此人过去所获回报的多少。

特殊期望是从他人获得的回报,包括预期他人的行为将符合社会行动准则,以及这一行为将提供的回报与他人相比是多还是少。

比较期望包括分析一下从一个关系所获回报中减去维持这一关系的代价,差额是多少;这个差额就是利益。布劳认为,某一关系带来的利益越多,就越有吸引力。 p ·38·

这些期望影响着人们获取社会回报的愿望。布劳设想,人们获得了某一东准的回报,就想至少要使这一水准维持下去。换言之,令人满意的最低水准的回报就是现行水准的回报。而且,布劳还认为,人们获得符合期望的回报,比获得超出期望的回报更令人满意。这一观点在经济学中称为边际效用递减法则。霍曼斯在贬值一饱和命题中表述了同样的概念:某人在过去接受到某一资源越多,他目前就越是不需要这一资源。最后,布劳还提出,某一资源越是稀有或代价越高,就越受到珍视。

布劳的分析在一个方面与霍曼斯的分析相似:人们首先考虑选择对象可能提供的种种结果,然后择其最有利者。然而,也应该看到他们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霍曼斯认为,人们只会选择在过去种种类似情况中曾产生回报的对象,而眼下的情况又提供了促使人们从事可得到回报的行为的刺激。布劳虽然认为过去经历的强化事倒是重要的,但同时承认它们没有绝对的制约力。人际关系或社会准则所产生的期望对抉择的影响力可能与过去的强化事例一样大,或更加大。确实,一个人可能愿意在目前付出代价,而期望在将来获取回报 0 在霍曼斯的理论中是找不到对这种延迟满足的阐述的。

变换模式

布劳认识到发生特性对社会交换的重要性。在本部分,我们将讨论发生特性是如何在社会交换中得到反映的,并集中介绍布劳关于交换模式的两个普遍性观点。

第一个观点是:社会交换受到人际关系性质的影响,人际关系又随同社会交换而发展。当某人首次向另一人提供回 p ·39· 报时,就标志着关系的开始。如果该回报被接受,接受者就已受惠于给予者。反过来说,给予者已承担了一个风险。接受者可能不愿意回报给予者的施惠,但他也可能希望关系延续下去而以某种方法回报。回报之后,第一个给予者或许得到鼓舞,因而提供更多的回报,关系就发展起来了。就这样,随着受惠一回报的进行,双方渐渐彼此信任,这又促使了进一步的交换。如果施惠而得不到回报,或者回报不被接受,可以预料,双方会互不信任,并避免进一步的交换。

第二个观点是:社会环境会影响交换。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地位会影响他与别人交换的机会以及交换中的代价的大小。斯坎佐尼认为,传统的婚姻地位使男子有较多的机会给予女子回报。特别是,外出工作的丈夫比操持家务的妻子拥有更多的机会获取收入和建立人际关系。因此,妻子可能认为她与丈夫的关系代价是昂贵的;她因为呆在家里,既很少有机会结识他人,也很少可能获取收入,若要赢得机会就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一个人的地位以及由此决定的为赢得机会而付出的代价就这样地影响着我们在交换中获取利益的潜在能力。

社会环境还包括指导交换行为的社会准则。人类群体在一般情况下都制订出指导交换的准则。在对此进行分析时有两个重要的概念。一个概念是:布劳认为,资源的供求情况对两项资源之间的“现行交换率”是有影响的。倘若某人极其需要爱和友情但交游圈子甚小,此人就会心甘情愿地用珍贵的资源与能够结交到的人作交换,以期满足对爱和友情的需要。现行率并不反映人们对资源之间应有关系的道德判断。另一个概念是:社会群体也形成各种准则,指出什么是“公平的交换 p ·40‘ 率”。公平交换准则通常与一个人为社团作有益贡献时的投资有关。假若我们的社会珍视家庭,一个在抚养家庭方面倾注大量时间的人理应比独身者享有更多的资源。然而,布劳也注意到,现行率和公平率并不总是一致的。尽管从长远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社会需要家庭,但当家庭的数量超过目前的需要时,一个长期承担抚养家庭义务的人所得到的回报会少于家庭义务较轻的人。

布劳还指出,公平交换的准则常常因为对违反准则者的制裁而得到强化。一个粗暴违反公平交换的人可能会遭到社会的谴责,即便现行交换率没有得到重视。

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差异也是影响交换的社会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独占大量宝贵资源的人可以毫无顾忌地违反公平交换率;除非其他人能同他进行互惠的交换,或从各种途径获取这些资源,或用强力夺取这些资源,或不需要这些资源,否则就将被迫以低于公平率规定的水平与他进行交换。

社会环境的最后一个影响来自于交换关系的相互关联性。有些交换只有通过考察它们对其他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力才能为人理解。两人结为夫妻后会发现,不仅他们两人的关系得到了巩固,而且一些其他的关系也得到了巩固,例如姻亲关系。一个新婚的丈夫或妻子可能面对姻亲的冷漠或侮辱而显得十分容忍,他 ( 她 ) 似乎对得利并不关心,只是以越来越高的代价提供回报。但是,如果将他 ( 她 ) 的行为解释为不想疏远配偶,那么就能理解这种交换还是有利的。与姻亲吵架确实不失为脱离婚姻交换关系的极好方法。

布劳的理论超出了操作心理学的范围,并包容了经济学 p · 41 ;的一些概念。他的观点固然认为人们的行为是基于对获利的期望,但也承认,由人际关系和周围的社会结构所规定的发生特性同样影响交换。

蒂博特与凯利的相互依赖说①

霍曼斯和布劳是社会学家,而蒂博特和凯利的理论起源予社会心理学。他们的理论曾得到更新发展,超越了原先的范围, ( 见蒂博特与凯利,《群体的社会心理学》, 1959 年;凯利与蒂博特,《人际关系》, 1978~, 凯利,《个人关系》, 1979 年 ) 。我们还可以找到对他们著作作进一步论述或批评的文章。

理论基础

蒂博特和凯和的理论建立在对两个概念的认识上:内驱力降低和博弈原理。他们和霍曼斯、布劳同样地认为人们总是寻求强化事例;事实上,他们将这一原则作为他们理论的首要假设:“最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只有得到强化或得到某种方式的回报,才会被重复。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基本前提” ( 见蒂博特和凯利, 1959 年 ) 。所谓“得到回报”意思就是人经历了内驱力降低或需要得到了满足,这是与一套被称为“激动理论”的理论 ( 见贝科威茨, 1959 年 ) 相一致的。简言之,这一观点认为,某种内在的动力机制促成了行为。这种内驱力的降低使

①这里应该首先提到两点。第一点,凯利与蒂博特 097s~) 和凯利 (1979 年 ) 都明确表示他们认为自己的理论不仅仅是一种交换理论,同时也涉及协调之类的问题。我对他们理论的探讨只限于交换方面。第二点,一依赖说”取自他们新近的论著 - 我把他们先前发表的东西也归于“依赖说”之中。 p ·42· 人欢愉,与此有关的刺激也就能够引起欢愉,从而其本身就成了回报。因此,社会交换的过程就是双方彼此提供能降低内驱力或满足彼此需要的资源的过程。因为内驱力降低原理往往只描述个人的行为,蒂博特和凯利又提出了第二套原理来描述两个人之间的社会交换,即博弈原理。博弈论提出了两个人在某些前提条件下解决冲突的理想方法。这些前提条件包括: (1) 冲突双方都试图获得最大限度的个人利益,遭受最小限度的损失; (2) 冲突双方都了解自己的结局,也了解对方的结局; (3) 冲突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所以无法断定对方将采取什么行动; (4) 双方的结局不但依赖于自身的抉择,而且有赖于对方的行为。(5) 冲突的结局很容易测定,其价值是固定的。

图 (1) 两人混合动机博弈矩阵

确定双方的理想行动的方法涉及研究博弈中的种种选择。有各种各样的博弈可以应用到人际关系中来。其中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是“两人混合动机博弈”。图 (1) 以矩阵形式显 (p ·43)示了这一博弈的结局。 A 、 B 两人处于交换关系之中,双方均有两种行为可选择,矩阵中小区的数字分别表示双方所得回报的大小;假若双方均选中其中的一小矩阵,右上小区的数字即 A 所得回报,左下小区的数字则为 B 所得回报。例如,假若 A 选择 a1 , B 选择 b1 ,则双方均得 4 分;假若 A 选择 a1 ,而 B 选择 b1 ,则 A 得 5 分,而 B 得一 5 分,换言之,在这一矩阵中 A 赢 B 输。

蒂博特和凯利虽然发现运用博弈矩阵来研究人际关系颇为有用,但也认为并非博弈理论的所有假设都能用来说明人际关系。实际上,他们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真正的社会交换总有一些无法确定的因素——自身与对方的结局如何,双方关于对方将如何动作的沟通,以及因回报获取的多寡而引起的回报价值的变化 (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 ) 。因此,蒂博特和凯利只是用博弈原理作类比来分析社会交换,而并不把它作为能够预测确切行为和结局的模式。

决策

由于蒂博特和凯利是在内驱力降低说的基础上构造理论模式的,所以他们的决策观的基础就是由于满足需要而造成的强化行为。他们指出,某人采取某一行为的概率是内部刺激 ( 感情 ) 与外部刺激 ( 环境力量 ) 的函数,这些刺激都与该行为以及以前采取该行为而得到的强化事例有关。因此,采取的行为应该是能取得最大限度结果的。

然而,他们也注意到这一模式的局限性。如果某一行为完全是自动产生的,以至于几乎不受认识的控制,那末即使该行为不产生积极后果,也有可能被采取。他们发现,有些传播 p ·44· 行为已经被礼仪化了,以致人们几乎不假思索地采取这些行为。由于长期受到社会的影响,我们已经习惯用阳性人称代词“他”来指称“人”,也许并不是很有意识这样使用的。虽然这通常被接受,或至少不被注意,女权主义者大概不会强化这事例。即使如此,尽管不会被强化,要改动语言还是很难的,因为用“他”来指称“人”多年来已经被接受而社会化了。

他们决策观的另一局限来自如何对待新情况。在初次交往中,什么才是最有可能获得回报的行为,我们缺乏判断的基础,因此我们的行为可能得不到回报。但是,蒂博特和凯利认为,人们能以强化方式学会对新情况作出反应,并迅速克服初交的局限。

然而,蒂博特和凯利的理论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倒不是对行为的预测,而是对人们如何评估人际关系的分析。对关系的评估涉及到将这一关系带来的后果与两项标准分别作比较。这两项标准是:比较水准与替代比较水准。比较水准指的是某人觉得从某一关系应该获取的回报大小及要付出的代价的高低;这一水准的确定,可能是依据从先前的关系中获取的回报水平,也可能是自己得 l 知关于他人从类似关系中获取的回报水平。将眼下的关系产生的后果与上述比较水准作一比较,就决定了眼下的关系是否有吸引力,或是否令人满意。替代比较水准指的则是某人愿意从某一关系中获取的最低水平的回报大小,这又涉及此人能从其他替代关系中获取的回报大小,或涉及如不发生任何关系后果如何。将眼下的关系产生的后果与替代比较水准相比,则可知道这一关系的稳定性有多大。 p ·45·

图( 2) 关系后果、比较水准、替代比较水准与满意度、稳定性的关系

通过对关系后果、比较水准和替代比较水准进行一番比较,就有可能预测某一关系的满意度和稳定性。图( 2) 列出了将上述三者作比较可能出现的六种情况。在关季 (1) 中 - 关系后果大予比较水准,此人获取的回报大于预期,因此他是满意的;比较水准又大于替代比较水准,使这一关系具有稳定性。从某种程度说,此人对该关系有很大的依赖性:此人从关系中的所得超出了预期,但万一关系中断 ( 如对方死亡 ) ,从替代关系中获得的回报则比预期的要少。

关系 (2) 与关系 (1) 相仿。因为关系后果大于比较水准,所以此人感到满意;又因关系后果大于替代比较水准,所以关系相当稳定。但是,由于替代比较水准能够提供的回报大予比较水准所提供的回报,此人就不象在关系 (1) 的情况中那样依赖这一关系。假若这一关系中断,此人会接受替代关系。

关系 (3) 表明关系处于困境。此人对这一关系所能提供回撮的期望 ( 比较水准 ) 高于眼下得到的回报,但也高于其他关系能提供的回报。此人对眼下的关系感到不满,却可能将关系持续下去,因为他认识到从眼下的关系获取的回报毕竟高于替代关系。此人处于令人不满的关系之中;这样的关系 p46· 称为非自愿关系。

关系 (4) 中的人对眼下的关系并不满意,因为从这一关系中获取的回报小于预期的回报。但并没有处于困境,因为替代比较水准大于关系后果;由于替代关系能提供比眼下的令人不满意的关系更大的回报,所以此人可能去形成一种新的关系,或者不和任何人发生关系。不过新关系的后果如何,我不太乐观,这是因为他的期望太高,即使形成了新关系,他也可能感到不满意。此人可能永远难以满足。

关系 (5) 与关系 (6) 的结果很可能是建立不起关系。在这两种关系中,替代关系的回报均大于眼下关系的回报,也大于比较水准。然而必须看到关系 (5) 和关系 (6) 之间有一重要区别,关系 (5) 中的人因为关系后果小于比较水准而感到不满意,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眼下取得的回报感到不快,并能作较好的选择;关系 (6) 中的人却对眼下关系感到满意,因为它提供的回报大于预期,另一方面他可以从替代关系获取更大的回报,眼下的关系处于危险的不稳定的状态。

交换模式

蒂博特和凯利不仅对一个人的决策过程感兴趣,也对人们怎样调节行为以适应对方感兴趣。一般认为,当人们在交往时,会产生行为系列。所谓行为系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言语的或身体的动作,而行为定向则指此人达到该目标的意向。

社会交换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扩展了的博弈矩阵;与上文描述的双人矩阵不同,交换关系中的双方常常可以在两种以上的行为中进行选择。一对夫妻在晚上可以看电视,看电影, p · 47· 上餐馆,上床睡觉,或者玩十五子游戏。在这种情况下,就和双人矩阵一样,一方选择某一行为的后果会受到另一方行为的影响。如果一方说:“我要玩十五子游戏“,另一方说:“我要看电视”,那末,各方行为的后果就不同于双方共同选择同一行为的后果,这可以是意料中的事。由于玩十五子游戏和看电视不一样,一般需要两个人一起玩,假若一方不选择玩十五子游戏,就会造成要玩十五子游戏这一方的损失。所以,选择某一行为带来的回报大小,部分是由内在因素 ( 如夫妻双方玩十五子游戏的技艺高低 ) 决定的,部分是由外在因素 ( 如另一方是否愿意玩十五子游戏而不看电视 ) 决定的。

既然一方行为的后果部分地依赖于另一方的行为,关系各方就会关心自己影响对方行为或在对方身上施展权势的能力。根据蒂博特和凯利的理论,权势的基础是一方为获取回报而对另一方的依赖性。 A 为了获取回报而越是依赖于 B , B 就对 A 拥有越多的权势。在蒂博特和凯利的模式中,权势表现为两种形式:结局控制和行为控制。结局控制指影响某人行为后果的能力,而不管某人干什么;例如,假若某人为获取象爱情这样的资源而极为依赖另一人,那么后者可以不顾此人如何行事,只要拒绝不爱他,就能影响他的行为后果。此人由于无法从对方得到爱而处于被控制的境地。行为控制指的是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从而造成另一方行为变化的能力。结局控制提出的假设是人们可以通过采取或不采取某一行为来赢得权势;行为控制使我们明白的是,人们可以在对方选择某一特定行为的条件下,才选择使对方能获得回报的行为,从而对对方施加影响。假若双方关系中的一方决定要看书,这就使另一方更可能采取可以单独从事的行为。既然看 p ·48· 书只要一个人就行了,对方就会觉得采取需要两个人从事的行动就不会有多大回报了。

由于单方面拥有权势会导致利用权势,所以人们关心如何使自己免受滥用权势之苦。为此,人们提出了对付权势的策略来处理不平等现象。拥有较小权势的人可以运用一系列策略达到增加自己权势的目的:从其他来源寻求回报,减少对方获取回报的其他来源,提高自身给予回报的能力,降低对方给予回报的能力,劝使对方认识自身拥有的资源的价值,贬低对方拥有的资源的价值,等等。

因为运用权势常常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所以出现了行为准则 ( 行为规则 ) 。这些规则规定人们怎样交换资源,怎样协调行为反应,以及怎样消除代价高昂的反应。这些规则或者是在双方交换关系中有意识地形成的,或者是经过摸索而在无形之中产生的,或者是由更大的社会群体强加的。它们的价值在于使交换双方无需经过代价高昂的谈判就能明确关系后果,并对之进行预测。

凯利和蒂博特 1978 年出版的著作以及随后凯利在 1979 年出版的著作,都雄心勃勃地试图描述交换中出现的模式。和他们的早期著作一样,他们在这两本书中也认为可以把社会交换看作是一种矩阵,其中含有与回报联系在一起的可供选择的不同行为。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指出,在社会交换中存在着三类矩阵。第一类是现存矩阵,它代表因环境、制度因素及内在因素 ( 如技能 ) 而决定的行为选择与行为后果。双方进行交换时,他们所处的环境可能使某些行为选择变得异常困难,从而限制了他们的行为选择。例如,资金匮乏就限制了不少选择。同时,双方也可能无法胜任某些行为,因而极不 p ·49‘ 可能成功地完成这些行为。实际上,要改变现存矩阵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涉及要改变人或环境。

然而,环境限制并不能完全控制人们的交流;人们有能力以某些方式改变现存的后果和可供选择的行为。假若交换双方发现彼此均无力采取能产生良好效果的行动,或对行为选择均无把握,他们可能将现存的行为后果及可供选择的行为转变为“实效矩阵”。这第二类矩阵代表可供选择的行为以及 ( 或者 ) 行为后果的扩展,它最终将决定社会交换中的行为选择。现存矩阵之改变,是由于把某人自己的行为后果与对方的行为后果同时进行了考虑的结果,其形式可以是假设现存行为后果与实际情况不同。例如,善于体贴的丈夫会自己承担妻子的各种家务,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把妻子的行为后果看作是自己的行为后果了。改变现存矩阵的另一种方法或许是变换交往中采取首次行动的人。在某些情况下,首次提供资源者可能在交往中占有有利的地位,因此对此作出的反应就比现存矩阵所表明的更具价值。最后一点,交换双方或许会考虑以往的交换情况,制订出以后如何与彼此的交换相适合的方针,从而改变现存矩阵。无论用何种方式,改变现存矩阵都是确定某一规则,双方据此改变对在交往中可供选择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认识。这是指导人们进行交换时的行为的一种策略。

第三类矩阵称为意向矩阵,代表了双方关于交换回报的方针;这种方针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了产生实效矩阵的种种改变方式。例如,有些人对交换采取马基雅维里式的态度。这种人的价值观念极其重视取胜,因而倾向于将交换看作是竞争。我们可以预料,这种人面临现存的可供选择的行为和后 p ·50· 果时会想方设法加以改变,以获取最大的回报,这是相对于交换对方而言的。因此,我们只要了解某人对交换的意向,就不难预料他在与我们交往中可能使用的策略,从而采取恰当的对策来避免受其利用。

意向矩阵不是决定改变现存矩阵的唯一因素;现存矩阵本身的情况也可能影响这一改变。有些情况中交换双方所处的地位极不平等,即使一个马基雅维里式的人物也无需改变它们。另外,意向矩阵也会受到现存矩阵产生的实际后果的影响。一个马基雅维里式的人物即使获取了比他人大的回报,这些回报还是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他甚至仍会心存不满。

总之,蒂博特和凯利向我们提供了关于交换模式的最完整、最复杂的理论;他们使用的术语是新颖的,对博弈原理的应用是广泛的。

E ·福阿与 U ·福阿的资源说

E .福阿和 u ·福阿是社会心理学家,他们写了许多论 文 (U ·福阿, 1971 年; E ·福阿与 U ·福阿, 1972 年, 19'76 年 ) 和一部专著《心的社会结构》 (E ·福阿与 u ·福阿, 1974 年 ) 。

理论基础

资源说与我们前面考察过的社会交换理论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它的理论基础不是单一的。他们两位试图把心理学的种种理论综合起来。他们的观点在于谋求强化事例的效应和 p ·51· 影响行为的认知结构之间得到调和统一。为了达到这一崇高目标,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组织事例和刺激的认知结构或概念范畴上。认知结构是从分化与综合的过程中形成的。分化是将事物看作有区别的个体,综合是在个体之中认识其共同特性。

很重要的一点是,在 E ·福阿和 u ·福阿看来,认知过程是随着时间发展的;认知范畴既不生来就有,其形成也有先后之分。他们对认知发展过程的分析是很有趣的。他们认为,对新生儿来说,周围环境是一片混沌,他从父母那里得到爱和服务,却不能区分这两种资源。当小孩学会穿衣吃饭这类事以后,才能认清爱和帮忙之间的区别。几乎与此同时,他开始认识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区别;在行为上他也知晓了给予资源和接受 ( 或拒绝 ) 资源之间的不同。

此后,这名儿童就学习区分真实行为和理想行为。他希望参与某项活动却不被允许,他便在行为方面渐渐知道作为一个行为对象和行为执行者的区别。与此同时他学会了区分地位和爱,区分货物和服务。他发现因某一行为受到赞扬或遭到斥责并不一定和被抚爱有关。他还可能看到有些货物 ( 如食品 ) 是会消失的,而一些服务性劳动 ( 如炊事 ) 则不断地重复出现。

最后,这名儿童知道了当事人和旁观者对事物的看法常常不同。儿童们往往想吞食脏东西,而父母对此惊骇不已,这使儿童们不久就明白他们对事物的看法与父母不同。在这一阶段,儿童学会区分信息与地位,也学会区分金钱和货物。他懂得了解或牢记某些事实会受到赞扬,所以该行为经常得到强化。这样,信息就是常常与获得地位有关的商品;同样地, p · 52 .他也知道了金钱的用途——通常必须有钱才能交换到糖果或玩具之类的货物。

这样,当儿童长大成人,他就具有了关于人际交换的各种认知结构,从而能够认知交换中各种事物的含义。他懂得自我与他人,给予与获取,以及各类资源之间的区别。 E .福阿和 u 。福阿的资源论,顾名思义,是把着眼点放在资源上。他们研究了六类资源:爱、服务、地位、信息、货物和金钱;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有不同的特殊性或普遍性,不同的具体性或抽象性。而后,资源论对指导上述各类资源交换的可变因素进行了讨论。

决策

行为是受动机状态支配的;一旦资源量低于或超出最佳度,人们就有了采取某种行为的动机。资源量的最佳度有上限和下限,上限度是指人们对某一资源感到饱和从而激发将该资源与其他资源作交换的动机,下限度则是指人们对某一资源感到需要或不足因而激发了获取该资源的动机。各类资源的最佳度各不相同。一般认为,爱的最佳度跨度很小;服务和地位的最佳度跨度大于爱,但小于货物和信息;金钱的最佳度跨度最大,其上限接近无限。

当某人的资源高出最佳度,此人就有可能进入交换,以谋取其他资源。因为他拥有剩余的资源,所以他具有潜在的权势。但是潜在的权势转变为真实的权势,其前提是他人需要这一资源,例如,尽管某人有能力提供某项服务,却无人需要,他在交换中也就无权势可言。 因此,刺激行为选择的基本机制就是关于获取或放弃某 p53·

一资源的需求

交换模式

E .福阿和 U ·福阿对规定指导资源交换的规则感兴趣。他们提出了两个命题:“ (1) 每一人际行为都含有一项或多项资源的给予以及 ( 或者 ) 拿取; (2) 涉及类似资源的交换行为比涉及不太相似的资源的交换行为更经常地发生”。

上述两个命题中,第二个命题对预测资源交换更为重要。这一命题的假设是:人们通常把某一资源看作与其他资源比较类似,或者不那么类似。爱与地位、服务相类似。与货物、信息不那么类似,与金钱最不类似。实际上,爱、地位与服务十分类似,可以在同一行为中同时交换。

有关的调查研究 ( 见 E ·福阿与 U ·福阿, 1974 年, 1976 年 ) 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他们的论点。对调查的回答表明,人们倾向于进行同类资源的交换,即以爱换爱、以金钱换金钱。这种倾向在特殊性的资源 ( 如爱、地位、服务 ) 交换中最为突出,在普遍性的资源 ( 如货物、金钱 ) 交换中不甚突出。信息虽然具有普遍性,但也往往是同类交换。关于类似资源之闻比较易于交换的预测也是正确的;假若某人没有得到同类的资源作为回报,他也比较喜欢得到类似的资源,例如用货物交换金钱,用地位交换爱。调查的回答还表明,交换关系的形式对资源的交换有影响。例如,友谊关系最有可能发生爱的交换、地位的交换、信息的交换以及服务的交换,而不大可能发生货物的交换或者金钱的交换。若考察一下那些性质不明的关系,就会发现金钱的交换以及货物的交换占有极大的比例。 p · 54·

对实际的交换关系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理论。在.一次实验中,实验对象给予他人一种资源,但得到的回报均是金钱,或爱的表示。正如这一理论所预测的,如果交换的回报不相类似,人们对交换的满意度就较低。

E·福阿和 U·福阿也研究了拒绝接受或拒绝给予资源的现象。人们总是试图拒绝给予类似于当初曾被夺走的资源,这一点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得到证实的。虽然拒绝给予爱被普遍地作为报复的武器,但人们一般倾向于用同样的方法来进行报复。对实际的交换进行研究表明,人们拒绝给予曾被夺走的类似的资源。有趣的是,当某人被迫用极不类似的资源进行报复时 ( 如用金钱作为对爱情的报复 ) ,此人往往会增加否定对方的强度。这一结果似可显示,只有增加不类似的资源的数量,才能对这种损失作充分的补偿。因此一个遭到抛弃的情人可能连“朋友”之情都不给对方,从而达到心境的平静。假若这/ 1 情人对对方一往情深以至于对方不可能不报之以情,他 ( 她 ) 也就不会用不类似的资源来报复。不过,我有一个学生曾提出过一个有趣的变异情况。他认为报复负心人的最好办法是去对他 ( 她 ) 说:“瞧,咱们就这么匆匆忙忙地分手了,我心里真不好过,我还没机会偿还你给我的全部爱情和欢愉呢,所以我现在给你二毛五分钱 ! ”

由此可见,有人在使用不类似的资源报复他人时,可能通过增加其拒绝的强度来获得补偿。不过,研究结果表明,此人即使增加了强度,仍然感到灰心丧气。

E ·福阿和 U ·福阿为我们阐明了交换的各类资源,也描述了它们是如何交换的。他们所作的调查研究看来证实了他们的理论。 p · 55·

E ·沃尔斯特、贝尔谢德和 G ·沃尔斯特的公平说

公平说曾经引起大量实验式的研究,沃尔斯特等人曾记载了各种不同学科对其理论所作的研究,计四百多项。他们对公平说的阐述主要集中在一篇论著 (1976 年 ) 和一部专著 (1978 年 ) 即《公平;理论与研究》中。

理论基础

公平说并不是被作为单一的社会交换理论提出来的;沃尔斯特等三人和 E ·福阿与 u ·福阿一样,希望能建立一门综合各种心理学理论的学说,他们不想陷入单一理论的陷阱.力图创建一个社会交往的总体理论。

公平说的基本观点来自其他社会交换理论家。如前所述,霍曼斯和布劳都探讨过公正分配的概念。概括地说,公正分配所描述的,就是与他人投资相同而后果较差时所作出的反应。

亚当斯首先将公正分配观点发展成早期的公平论,它认为,公平是指某人从某一关系中获取的后果与输入之比 ( 大致来说即回报与代价之比 ) 与关系对方获取的后果与输入之比相等,与同关系对方发生交换关系的他人获取的后果与输入之比相等,也与处于类似关系中的其他人获取的后果与输入相等;如不相等,此人就感到不快。在交换关系中处在不公平地位的人可能变更输入和后果,或在认知上曲解输入和输出,或中止交换,或改变对对方输入输出的看法,或寻求新的交换对象,以建立公平关系。亚当斯提出的理论体系引起了众多的研究,也启发了沃尔斯特等人. p ·56‘ 决策

沃尔斯特等人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命题。他们的理论核心是:人是自私的,都按私利行事。这一观念反映在命题 (J) 中:“人们总是试图最大限度地取得后果 ( 即回报减去代价 ) ”。因此,人们寻求最大限度的利益,这是和其他社会交换理论不谋而合的。

不过,他们的推沦又加上了一个多少不同的意外转折:“人们只要认为可以通过公平的行为来得到最大限度的后果,就会采取公平的行为;人们如果认为可以通过不公平的行为来得到最大限度的后果,也就会采取不公平的行为”。人们只是根据能否得到最大限度的后果来调节行为,而不考虑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如果为了取得利益要求公平行事,他们会照着做的;但如果为取得成功而需要搞款骗利用一套,他们也会干的。

讲到这里,有必要研究一下他们给公平所下的定义。所谓公平的关系,是指关系的一方或局外人认为关系双方从该交换关系中获得的相对利益是等值的。这里的相对利益,意即对于表示双方所获净利的比率所作的一种比较;这一比率是:关系后果与输入之差除以输入的绝对值所得的结果。若将关系双方的这一比率作一比较,就可能了解该关系中的利益分配是否公平;至少是通过该关系的旁观者的仔细检查,来看利益分配是否公平。

交换模式

关于交换模式,公平说认为最佳利益的获取具有一定的 p·57· 灵活性,但是公平说又认为,获取最佳利益的途径经常是受他人影响的,公平说的命题接着又描述了人们是如何决策的。

人们在交换关系中作出的决定是否公平,起作用的因素之一是社会。沃尔斯特等人提出的第二个命题 (A) 是:“社会群体可以在其成员之间逐渐建立一些公认的公平分配资源的体系,从而为自己获取最大限度的回报,因此,社会群体将逐渐形成这样的公平体系,并会促使其成员接受和遵守这样的体系”。第二个命题 (B) 是:“一般来说,社会群体会惩罚 ( 即加重代价 ) 不公平对待他人的成员”。人们懂得,如果社会成员之间能相互提供利益,而不是单方面地达到自我目的,那么社会将是比较稳定的。因此,社会制订了规则和正式的法律以保证在交换关系中确立某种公平的交换。无疑离婚法就可以看作是确保婚姻关系中财产与货物公平分配的一种尝试。

由于存在着社会惩罚和关系一方报复的潜在可能,所以当出现不公平现象时人们的反应是苦恼,因而谋求恢复公平的关系。第三个命题指出:“当人们发现自己处在不公平关系之中时,会感到苦恼;这一关系越是不公平,人们越感到苦恼”。第四个命题描述了苦恼之后的反应:“发现处于不公平关系的人试图恢复公平关系,以求消除苦恼。不公平现象越是严重,人们越是苦恼,越是努力试图恢复公平关系”。

公平说预言,尽管在某些关系中会出现不公平和为私利而利用他人的现象,但这种现象不会持久。社会和关系中的对方会因此而采取措施来恢复公平关系。我们将在第四章探讨恢复公平关系的愿望和人际冲突之间的关系,现在只要知道人们是会采取某种措施来恢复公平关系的。

综上所述,我们己经探讨了五种社会交换理论的基础,关 p ·58· 于决策的论述,以及交换模式。霍曼斯从操作心理学原理出发,提出了解释人际社会交换的命题;布劳着眼于交换的发生特性,并应用了经济学的原理;蒂博特和凯利考察了人们是如何评估关系后果,以及关系后果如何产生于关系双方的相互依赖。他们指出人们能够将他们的行为选择和结果转变为符合他们意向的一种策略。 E ·福阿和 u ·福阿描述了导致交换的发展过程,以及指导资源交换的规则;最后,沃尔斯特等人着重研究了关系之中的回报分配。人们既有谋取利益的动机,又由于社会准则及关系对方的关注而注意关系中利益的公平分配。 p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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